常大教〔2016〕9号
关于印发常州大学本科生
课程学分成绩对接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现将《常州大学本科生课程学分成绩对接管理办法》(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务处
2016年4月27日
常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印发
常州大学本科生课程学分成绩对接管理办法(修订版)
为了适应学校开放办学需要,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要求,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规范各类课程学分成绩对接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对接项目范围
1.校内学籍变动的学生;
2.由外校转入的学生;
3.学校批准外出学习的学生;
4.参加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等情况的学生。
二、对接原则
1.课程成绩必须达到及格以上(或相应等级)、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且课程学分高于或等于拟对接课程学分的,可进行课程、学分、成绩直接对接;课程学分低于拟对接课程学分或课程内容差异较大的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认定。
2.不能够直接对接的课程,学生所在学院认定可以作为公共选修课程的,则相关课程的学分、成绩统计为公共选修课的学分、成绩。
3.对于外出参加的实践体验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认定是否可作为实践类课程进行学分对接。
4.外出学习时间4个月以下者,实行一对一课程对接方案;外出学习时间4个月及以上者,在不影响其后续课程学习、且满足外出学习学分数或课程门数要求的基础上,可选择抽屉式对接(即学期整体对接),也可以选择一对一课程对接,但只允许采用其中一种对接方式,且在回校2个月内一次性对接完毕。
5.思政类课程和体育课作为必修课程不得申请免修或免听,也不与其他课程对接。学生外出学习时间3个月及以上的,可免除当学期体育健康标准测试课外锻炼环节。
三、对接办法与程序
1.校内学籍变动的学生根据所学成绩填写课程学分成绩对接审批表(附件1)申请对接。因培养方案变更引起课程名称与原先学习课程不一致,但其他教学要求一致的课程,可直接进行有关课程、学分、成绩对接。
2.由外校转入我校学生,必须出具原学习单位教务部门的成绩证明,并填写课程学分成绩对接审批表(附件1)申请对接。
3.学校批准外出学习的学生,在外出前应依据对接原则和培养方案制定好外出学习课程学分对接方案(附件2)。对接方案要明确外出学习课程与校内课程的对应关系,并在学生所在学院备案,出境项目学生须同时交国际交流处保存备案。学生回校进行学分对接时,填写外出学习课程学分成绩对接审批表(附件3)。境外学习事实及成绩单的真实性由国际交流处负责审核;学习成绩的对接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认定。
4.开放式网络课程学分成绩的认定,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对于学院已认定的开放式网络课程,学生填写课程学分成绩对接审批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学生所在学院可以进行课程的直接对接;对于不在学院认定范围内的开放式网络课程,其成绩可充抵拟对接课程的平时成绩,直接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
5.抽屉式对接的学分计算方法:外出学习所获得学分数,折算成校内学分后应不少于24/学年,即(外方学分数×外方每学分学时数)/(外出学习年数×16)≥24(外出学习年数按0.5的倍数计算);或者每个学期获得学分的课程门数不少于4门。所转单科成绩取外出学习所有对接课程成绩的平均值。
6.一对一课程对接的学分计算方法:外出学习所学课程可以对接对应学期课程,也可对接其他学期课程。外出学习修得的学分数,换算后应大于或等于校内对接课程的应修学分,否则不予对接。换算公式:(外方学分数×外方每学分学时数)/16。
7.境外等级成绩的认定参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苏教外〔2013〕14号)执行,具体为:
等第成绩 | A+ | A | A- | B+ | B | B- | C+ | C | C- | D+ | D | D- | E+ | E |
百分制成绩 | 99 | 95 | 90 | 89 | 85 | 80 | 79 | 75 | 70 | 69 | 65 | 60 | 50 | 40 |
芬兰SAMK | 5 | 4 | 3 | 2 | 1 | H | ||||||||
五级制成绩 | 优秀 | 良好 | 中等 | 及格 | 不及格 | |||||||||
两级制成绩 | 通过=75 | 不通过=40 | ||||||||||||
区间制成绩 | 取成绩平均值 |
8.学生完成学分对接后,在外出学习期间所缴纳的校内学费可按照对接成功的校内学分退还,退缴费用办法另见《常州大学国际交流生暂行管理办法》(常大〔2013〕96号);如有学分需要补修、重修的,需按规定缴纳学分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四、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常州大学本科生课程学分成绩对接管理办法》常大教〔2013〕28号文废止。
附件:1.常州大学学生课程学分成绩对接审批表
2.常州大学学生外出学习课程学分对接方案
3.常州大学学生外出学习课程学分成绩对接审批表
附件1:
常州大学学生课程学分成绩对接审批表
学院 | 班级 | 学号 | 姓名 | 对接类型 | 校内学籍变动( )转学( )其他( ) | ||||||||||||
已修课程信息 | 拟对接课程信息 | ||||||||||||||||
课程名称 | 课程 类别 | 上课 学期 | 学 时 | 学 分 | 成 绩 | 课程名称 | 课程 类别 | 上课 学期 | 学 时 | 学 分 | 成绩 | 学生所在学院 认定意见(签名) | |||||
注:本表存学生所在学院备查。
附件2:
常州大学学生外出学习课程学分对接方案
姓名 | 性别 | 学号 | 班级 | ||||
外出学习地点 | 外出学习时间 | ||||||
拟对接方式 | “抽屉式”对接( )“一对一”对接( ) | ||||||
外出拟学习课程信息 | 拟对接课程信息 | ||||||
课程名称 | 中文译名 | 学分 | 课程名称 | 学分 | |||
期间按培养方案 要求不能对接课程 | |||||||
学院审核意见: 教学院长签名: 年 月 日 | |||||||
国际交流处意见(境外学习需要): 签名: 年 月 日 |
说明:
1.本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学生本人、学生所在学院(出国学生交到国际交流处)保存。
2.依据《常州大学本科生课程学分成绩对接管理办法》明确的对接原则填写对接方案。
3.学成回来后凭此对接方案和学习成绩证明,填写《常州大学学生外出学习课程学分成绩对接审批表》申请课程、学分、成绩对接。
学生签名: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附件3:
常州大学学生外出学习课程学分成绩对接审批表
(适用于“抽屉式”课程对接)
姓名 | 学院 | 班级 | |||||||
学号 | 联系方式 | 对接时间 | |||||||
外出学习时间 | |||||||||
学校及专业 | |||||||||
外出已修读课程情况 | |||||||||
序号 | 课程名称 | 中文译名 | 学时 | 学分 | 成绩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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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4 |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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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
我谨声明,本人如实并完整地填写了外出修读课程情况。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 |||||||||
国际交流处审核意见(境外学习需要)(签章) 年 月 日 |
拟对接课程情况 | ||||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成绩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学生所在学院认定意见(签章) 年 月 日 |
说明:
1.本表存学生所在学院备查。
2.如遇课程内容不明确,学生需提供境外课程的中英文课程描述。
3.思政类课程、体育课不允许对接。
4.申请抽屉式对接,所转单科成绩取境外所有对接课程成绩的平均值。
5.境外学习事实及成绩单的真实性由国际交流处负责审核;学习成绩的对接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认定。
常州大学学生外出学习课程学分成绩对接审批表
(适用于“一对一”课程对接)
姓名 | 学院 | 班级 | ||||||||
学号 | 联系方式 | 对接时间 | ||||||||
外出学习时间 | ||||||||||
学校和专业 | ||||||||||
外出已修读课程情况 | ||||||||||
序号 | 课程名称 | 中文译名 | 学时 | 学分 | 成绩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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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4 | ||||||||||
5 | ||||||||||
6 | ||||||||||
7 | ||||||||||
8 | ||||||||||
我谨声明,本人如实并完整地填写了外出修读课程情况。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 ||||||||||
国际交流处审核意见(境外学习需要)(签章) 年 月 日 |
外出已修读课程信息 | 拟对接课程信息 | 课程审核意见 | |||||
序号 | 课程名称 | 成绩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成绩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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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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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所在学院认定意见(签章) 年 月 日 |
说明:
1.本表存学生所在学院备查。
2.如遇课程内容不明确,学生需提供境外课程的中英文课程描述。
3.思政类课程、体育课不允许对接。
4.境外学习事实及成绩单的真实性由国际交流处负责审核;学习成绩的对接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