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26-04-28 已访问: 28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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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6〕59号),现就我室2026年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范围 1. 推荐人选须是近5年持续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党政机关交流到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任职需满5年,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有制单位申报人员退休时间不得早于2026年12月31日,即在此日期之前须为在职。返聘人员不推荐。 2. 港澳台地区在江苏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含外籍)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可按程序推荐。推荐人选在江苏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时间不少于5年,推荐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把好政治关,不降低推荐要求。 3.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担任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人员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4. 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重复推荐。 5. 对于双肩挑管理岗人选,如确实在一线直接从事专业 技术工作的可以按程序推荐。对于企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人员,要严格区分其职务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范围,近5年个人直接取得的业绩不突出的不推荐,单位或集体工作成果不作为评选依据。 二、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中,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开展研究工作,学术造诣高深,研究成果有原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国际领先水平;或者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本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 2. 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围绕国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以及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等作出突出贡献,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4. 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 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推动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广播影视、互联网宣传、国际传播、精神文明建设等改革创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本专业本领域的领军人才。 6. 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疾病,创造健康有益环境,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专家所公认。 7.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一线,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有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专家所公认。 8. 长期工作在企业科研生产一线,在推进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型号、项目),或者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或者实现研究成果转化、掌控产业发展主导权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9. 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三、材料报送 在4月29日(周三)下午4点30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测试楼B612(陈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k@cczu.edu.cn,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1. 推荐函(1份,电子版提交即可)。提供一份推荐函,推荐人选基本情况(重点说明是否符合推荐范围条件)。 2. .202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申报人员汇总表(1份,电子版提交即可)。 3. 个人申报表(4份,纸质及电子版均需要提交),由申报人填写。 4.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真实性承诺书(1份,纸质及电子版均需要提交),由申报人签字。 5. 申报人附件材料(1份,纸质及电子版均需要提交)。主要包括身份证件、职称证书、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近年来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复印件等。附件材料控制在50张以内,须单独装订成册。 材料中如有涉密内容,应进行脱密处理后方可报送。以上所有报送材料须用档案袋封装(一人一袋),档案袋需粘贴封面(格式同申报表首页)。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陈老师 0519-86330167 江苏省绿色催化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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