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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精细石油化工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为了促进本重点实验室的全面开放,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管理机制,根据《江苏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开放经费管理细则》,制定了本实验室的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1、旨在吸引国内外优秀学者,在精细石油化工研究和开发领域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为江苏省石油化工产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科学基础和培养高层次的科技人才。

2、开放课题每年申报一次,各实验室定期公布对外开放项目指南,由国内外学者自由申报,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议初审、报学校审核后报省择优支持。

3、课题申请者须为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科研人员、在职博士生或博士后研究人员。本实验室特别鼓励优秀的青年科研人员申请开放课题,同时也鼓励曾获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并取得较好研究成绩的研究人员申请连续资助。

4、每个开放课题的经费申请额度为2-3万元,一般要求在2年内结题。结题要求是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结题方式是提交结题报告和相关论文的复印件。特别鼓励在SCI收录的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的文章(具体以合同为准)。

5、科研成果由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或按协议分享)。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在论文首页的脚注中注明“江苏省精细石油化工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课题”。

6、开放课题经费由本实验室统一管理,主要用于报销课题研究所需的材料费、加工费、测试费、仪器租用费、差旅费、会务费、论文投稿费和科研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