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管理

常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公共办公室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3-11-29浏览次数:10

研究生公共办公室是我院研究生进行学习、科研的公共场所,为保证研究生公共办公室正常工作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研究环境,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对学院研究生公共办公室(东区测试楼B815室)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1、公共办公室原则上仅对石油化工学院研一下学期和研三的学生开放使用。

2、公共办公室使用实行预约制,使用者需要在使用前一日通过手机预约平台提交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使用。

3、研究生会负责公共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研究生会指定专人对公共办公室进行管理,要经常检查室内卫生、安全等情况。公共办公室钥匙应指定专人保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自行配置钥匙或转借他人。

4、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严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公共办公室。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不得私拉电线,不得擅自使用热水壶、电烤炉等电器设备。

5、严格遵守公共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共办公室内的有线网口只限于学习、研究使用,不能用于玩游戏、看视频,严禁在公共办公室内浏览、制造、传播反动、黄色等有害或不良信息。

6、遵守公共办公室内设备、物品的摆放秩序,不得随意搬动、更改摆放位置。要爱惜公共办公室的各项设施,不准乱拆乱卸,人为造成损失者,要负责照价赔偿。

7、公共办公室必须保持整洁有序,室内严禁大声喧哗,严禁打闹、嬉戏、打牌、谈恋爱等一切妨碍他人学习的行为。严禁吸烟、吃饮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在墙上、课桌上乱写乱画,严禁将各类宠物带进室内。

8、研究生应注重个人形象,服装整洁,举止文明,凡衣冠不整、行为不雅、穿拖鞋吊带者一律禁止入内。

9、实行卫生岗位责任制,由研究生会安排学生轮流担任值日生,负责清洁打扫工作。学生离开前必须清理学习环境,并关闭相关设备的电源及门窗。

10、服从楼宇管理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公共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及行为后果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11、为保证安全,研究生公共办公室早上8:00开门,晚上10:00锁门。

 

                                          石油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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