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大学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暂行办法》(常大学【2024】 9号)文件精神,结合石油化工学院实际情况,学院经研究生评优表彰评审小组讨论后制定《常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暂行办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13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研究生办公室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0519-86330228。
常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暂行办法.pdf
发布时间:2024-09-11浏览次数:10
根据《常州大学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暂行办法》(常大学【2024】 9号)文件精神,结合石油化工学院实际情况,学院经研究生评优表彰评审小组讨论后制定《常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暂行办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13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研究生办公室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0519-863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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