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大学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常大〔2024〕51号)及《常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试行)》(常大石化〔2024〕26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学院学位分委会表决,拟选聘林理伟等5人为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指导教师,蒋菲等2人为学院企业导师,拟上报校学位委员会审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从2024年11月19至11月25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19-86330167)。公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以下人员通过初评:
校内:林理伟 业绪华 王青
校外:沈骏宇 梁吉雷
企业导师:蒋菲 王建平
初评通过人员的申请材料可在测试楼B座612室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