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公示】常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2025年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5-09-17浏览次数:11

根据《常州大学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暂行办法》(常大学【2025】 5号)文件精神,结合石油化工学院实际情况,学院经研究生评优表彰评审小组讨论后制定《常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暂行办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19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研究生办公室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0519-86330228。

 常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暂行办法-终版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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