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公示】石油化工学院2025年12月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企业导师任职资格初评通过人员

发布时间:2025-12-04浏览次数:10

      根据《常州大学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常大〔2024〕51号)及《常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试行)》(常大石化〔2024〕26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院学位分委会审定,拟选聘敖怀生等12人为硕士研究生培养指导教师,刘可可等5人为学院企业导师,拟上报校学位委员会审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从2025年12月4至12月10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19-86330167)。公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以下人员通过初评: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敖怀生、黄鹏程、李俊华、陆黄杰、孙浩、王珍珍、王震康、张文龙、周仕龙、唐龙、李会香、张顾平

企业导师:刘可可、杨占照、李超、张聪、刘海丰

初评通过人员的申请材料可在测试楼B座612室查阅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