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大学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常大学〔2026〕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石油化工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生评优表彰评审小组讨论后制定《常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暂行办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7日-2025年9月2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0519-86330221。
常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暂行办法 - 终版.pdf
根据《常州大学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常大学〔2026〕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石油化工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生评优表彰评审小组讨论后制定《常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暂行办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7日-2025年9月2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0519-86330221。
常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暂行办法 - 终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