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研究生班级:
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小组按照《常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及校内评优表彰管理办法》(常大〔2021〕99号)、《常州大学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常大学〔2026〕3号)等规定,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本院2026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推荐等工作。为做好这次评优工作,现将具体评选细则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校级单项奖: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评选范围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范围为所有全日制在籍在学硕士生、博士生。
2.其他奖项均为2024、2025级全日制在籍在学硕士生、博士生。
三、计分办法及评定细则
见附件1:常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暂行办法
见附件2:石油化工学院化学化工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职业资格考试证书
四、名额分配
见附件3:常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名额分配
说明:
(1)按照奖学金评定规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指标数非整数,故上下可能有变化,最终结果以学校审批结果为准。
(2)各类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4:研究生评奖评优附件
五、注意事项
1.未获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所取得成果认定时间为入学时间至2026年9月16日;
已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再次申请者,所取得成果认定时间为上一次参评至2026年9月16日。
学业奖学金、校级单项奖成果认定日期为 2025年9月24日至2026年9月16日;
2.国家奖学金拟获得者请在10月8日前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模块填报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待学院审批通过后,可导出word审批表(导出后请修改下申请理由的文字格式,参考填写模板),纸质版(保证在两页,正反打印)导师签字后交至东区测试楼B612办公室。
其他各奖项审批表中内容统一电子填写,签字处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手写签名;将本人照片插入文档后彩印;各奖项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放学生档案、一份学院留存,奖项申请材料提交时间截止到10月11日14:00;
3.提交科研成果时注意不符合要求的成果不必提交,例如:非导师一作学生本人二作的文章;三作、四作的文章不要填写,不用提供证明材料;
4.宿舍管理人员必须签字,后管处盖章,经学院初审合格方能参评,否则不予参评;
5.课程成绩的平均值,是加权平均值,加权平均分=∑(课程1学分*课程1分数+课程2学分*课程2分数+......)/∑(课程1学分+课程2学分+......);(课程为A、B类课程);
6.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评选办法及填写要求,规范填写并审核确认申报表格及证明材料,按时提交。如在评选过程中因不按照要求和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给评奖工作带来困扰的,将取消评选资格;
7.学生所提交的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直接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8.其他特殊情况,由石油化工学院2026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小组研究决定;
9.本通知和相关文件同样适用于校外联合培养研究生,请注意参评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提前寄送材料。
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519-86330221 (工作日:8:00-16:30)
附件1:常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暂行办法2026版.pdf
附件2:石油化工学院化学化工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职业资格考试证.pdf

